下班送完同事后,自己在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被撞伤,并且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的状况下,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4条的规定,这样的情况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。该条规定,职工在上下班途中,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这里的“上下班途中”,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。判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,应当考虑适合增减时间和变更路线是不是存在适当的事由及缘由,比如送同事回家可以被视为适当的事由。
但,具体状况或许会遭到当地法律法规讲解和实行的影响,与事故发生的具体状况。因此,假如发生此类状况,建议准时向用人单位报告,并根据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,以获得确切的法律认定和相应的工伤赔偿。如存在争议,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申请劳动仲裁。
引使用方法条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4条